特种设备作业证锅炉上岗证培训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及《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等法规要求,强化锅炉工、司炉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就2025年度锅炉作业人员专项培训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培训必要性
1.法规要求: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修订的《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对司炉工的操作技能、应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现实需求:锅炉事故多因操作不当、巡检缺失引发(如2023年某省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显示,78%事故与人员违规操作相关);云南工业、能源、化工等行业快速发展,司炉工需求缺口达20%-30%。
二、培训对象与适用范围
1.取证人员:计划从事锅炉操作、司炉作业、锅炉水处理的新入职人员;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码:G1、G2、G3)的从业人员。
2.复审人员: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到期前3个月内)的持证人员;证书过期,需重新考核的作业人员。
3.特殊群体:转岗至锅炉操作岗位的原持证焊工、电工等人员(需补训锅炉专项模块)。
三、培训内容
课程体系(理论与实践结合):
1.理论模块:锅炉系统与安全(锅炉分类、燃烧原理、水循环系统);安全法规与标准(TSG 11、GB 24500《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事故案例分析(典型锅炉爆炸、缺水、结垢事故预防)。
2.实操模块:模拟操作(DCS控制系统、燃烧调节、排污操作);设备巡检(安全阀校验、压力表校准、水位计冲洗);
应急演练(锅炉超压、爆管、断电等突发情况处置)。
四、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
2.学历证明(初中及以上学历);
3.寸白底照片(电子档);
4.体检表(视力、听力、无色盲等);
5.复审人员需提供原证书复印件。
五、考核发证
1.考核方式:理论(机考,100分制,70分及格);实操(现场操作)。
2.证书效力:证书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全国通用,有效期4年;
证书信息可登录“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