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能够安全、经济、可靠而稳定运行,以及产出合格的蒸汽或热水,熟悉锅炉用水,了解水质不良对锅炉的危害,掌握水、汽质量标准,做好锅炉用水处理以及必要的炉内化学处理,并在运行中严格按标准要求监督水、汽质量,以确保锅炉的水质和蒸汽品质以及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是极其重要的。
锅炉属于特种设备,需要专人进行运行管理。为规范作业,从事锅炉行业的工作人员必须考取对应的锅炉证才能上岗作业。
证书颁发部门
锅炉水处理证,俗称锅炉水处理操作证、锅炉证G3,项目代号G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质量监督局考核发证。
证书有效期及复审
锅炉水处理证G3,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颁发,有效期为4年,一般到期前2-3个月需提交复审,过期未复审则视为作废。
证书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由全国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证书信息登录应急管理部官网,实行全国统一查询。
报名条件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如没有就需要先培训)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2.2寸白底免冠照片四张
3.学历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
4.证书原件(参加复审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