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以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 包括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他们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能从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特种设备检测人员:
- 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或评估的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 这部分人员范围较广,包括但不限于:
- 电工
- 起重工
- 爆破作业人员
-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
-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特别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 锅炉司炉作业人员
-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 电梯作业人员
-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 客运索道作业人员
-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
- 其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 这些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
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
- 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察、检查的政府或相关机构人员,他们同样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证书,以确保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5. 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 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其他人员,如安全顾问、技术顾问等,也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格。
归纳来说,《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监察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能从事相关工作。这一要求旨在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