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特种作业、特殊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互有交叉,各位能分得清吗?
01、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由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
02、特殊作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对特殊作业进行了定义: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特殊作业涉及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分别取得对应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另外,工贸企业也应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未经工贸企业确定的作业审批人批准,不得实施有限空间作业。
03、特种设备作业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